府谷商贸办关于转发《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08-12-30 10:36  文章来源:省商务厅网站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陕西省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府谷县的各销售网点: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陕商发[2008]692号《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件精神,请目前尚未到府谷商贸办进行网点备案的销售企业尽快过来备案,备案材料提供不全或材料无效的企业请根据家电下乡实施办法的要求尽快来补充材料;已经我们审核通过的销售网点请各企业尽快安排送货,对于迟不上货的网点我们将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附: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府谷县商贸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商发[2008]692号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中标企业:
  12月21日晚,陕西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报道了《家电下乡上货有点慢 农民苦等不来货》新闻后,景俊海副省长第二天即批示“请省商务厅、财政厅督促各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各自辖区家电下乡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面立即起动;请省商务厅督促各相关厂家,两日内必须做到保障市场供应,做到品种全、数量多,要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这项惠农政策尽快全面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家电下乡工作,落实景俊海副省长的批示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快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快中标企业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进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严禁将备案程序复杂化,严禁向中标企业提出各种不合理条件。各中标企业要也要加快销售提交网点备案的速度。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在12月25日前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覆盖本辖区所有县(区)。

  二、加大中标产品货源组织工作力度。各中标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大中标产品货源组织工作的力度,确保补贴产品迅速进入已备案销售网点,并要切实保证产品不断档、不缺货,满足农民购买的需求。各中标企业要在12月25日前确保本企业80%的中标产品到货,确保家电下乡的产品在数量和品种上的满足需求,否则将取消该企业在陕西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中的资格。

  三、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各项组织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标企业已备案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网点备案、产品销售、产品运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要对个别企业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指出,并限期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停止或取消该企业的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梦州 029-87290739)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