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真做好“双节”期间加油站(点)安全运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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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05 22:30 文章来源:府谷商贸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府商发(2007)37 号
关于认真做好“双节”
期间加油站(点)安全运营工作的通知
各加油站(点):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成品油市场的安全供应,做好“两节”期间加油站(点)的安全运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安全领导
各加油站(点)要从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成品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加大安全经营宣传工作力度,针对节日期间加油站(点)作业频繁、流动车辆多、人员往来复杂的特点,切实抓好油品储运、发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加油站(点)最少要在加油厅或油库附近悬挂一条安全条幅或安全警示标语。
二、加强管理,完善安全工作机制
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油库、加油站(点)等要害部位的实时监控,及时消除事故苗头,保证经营安全。社会系统各加油站要尽快按照安监、消防等部门要求设立摩托车加油专门场所(此项工作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已经全部完成,各站点可以参照实施)。各农村加油点要加强对加油点经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提高全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
春节期间,各加油站点严禁堆火垒、严禁燃放各种烟花爆竹,同时要提醒周围居民在堆火垒、燃放各种烟花爆竹时要远离加油站。
三、安全工作检查重点
商贸办将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所属区域内加油站储油罐、加油机、配电设施、防雷电设备灭火器材以及节日值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经营企业,要联合有关执法部门采取果断措施,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制度不健全、经营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加油站以及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的加油站点一律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时间安排:
1、2007年12月20日---12月31日为加油站点自查阶段。
2、2008年1月1日---1月20日为县商贸办全面检查。
3、2008年1月20日---2月1日商务局抽查。
府谷县商贸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抄送:市商务局商改科、县政府吴县长、政府办公室、安监局
县石油分公司、本办领导 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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